箱式電阻爐校準規范
1、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工作溫度不高于1300 ℃箱式電阻爐(以下簡稱箱式爐)的校準。
其他類似的電阻爐也可參照本規范進行校準。
2、引用文件
GB/T 10066.4 電熱設備的試驗方法 第4部分:間接電阻爐
JB/T 8195.1 間接電阻爐 RX系列箱式電阻爐
JB/T 8195.7 間接電阻爐 第7部分:SX系列實驗用箱式爐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規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規范。
3、術語
GB/T 10066.42004《電熱設備的試驗方法 第4部分:間接電阻爐》界定的及以下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規范。
3.1 工作溫度
箱式爐設計時規定的正常使用溫度,通常是一個溫度范圍。在此溫度范圍內箱式爐應能滿足所規定的爐溫均勻度等要求,此溫度范圍的上、下限分別稱最高、最低工作溫度。[GB/T 10066.4-—2004,3.5]
3.2 標稱溫度
按試驗方法要求所規定的溫度值或按需要預先確定的溫度值。[部分引用GB/T5170.1—2008,3.1.57]
3.3 工作區
箱式爐設計時規定并在圖樣上標明,滿足爐溫均勻度等要求,允許放置爐料的爐內空間。[GB/T 10066.4——2004,3.7]
3.4 爐溫均勻度
箱式爐在校準溫度下,達到熱穩定狀態時,測溫區內各測溫點上,測得的最高、最低實際溫度分別與中心點實際溫度之差。[GB/T 10066.4——2004,3.15]
3.5 爐溫穩定度
箱式爐在校準溫度下,達到熱穩定狀態時,中心(監控)點上測得溫度的最大、最小值分別與平均值之差。[GB/T 10066.4—--2004,3.16]
3.6 爐溫偏差
箱式爐達到熱穩定狀態時,測溫區內各個測溫點在規定時間內,測得的最高﹑最低實際溫度分別與標稱溫度的上、下偏差。[部分引用GB/T 5170.1——2008,3.2.4]
3.7 爐內最大溫差
箱式爐在校準溫度下,達到熱穩定狀態時,測溫區各測溫點在每個校準周期內,測得的最大值、最小值(讀數+修正值)之差的最大值。
4、概述
4.1 原理與結構
箱式爐是以電為能源,在某一規定的時間內,電流通過加熱元件產生熱量,其傳熱方式為輻射、傳導、對流等。主要由爐體和控制器組成,兩者既可自成獨立,也可組合為一體。爐體一般為臺式,由加熱元件、爐襯(包括耐火層和保溫層)以及爐殼等組成。
4.2 用途
箱式爐是使爐料間接地得到加熱的設備。
5、計量特性
5.1 爐溫均勻度
爐溫均勻度應符合表1的規定或滿足用戶的要求。
5.2 爐溫穩定度
爐溫穩定度應符合表1的規定或滿足用戶的要求。
5.3 爐溫偏差
爐溫偏差應滿足用戶的要求。
5.4 爐內最大溫差
爐內最大溫差應滿足用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