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SCZ-270D恒溫恒濕稱重系統也稱低濃度稱重系統、濾膜稱重系統。本儀器在恒溫恒濕箱體內,將要稱量濾膜、濾筒或低濃度采樣頭恒溫恒濕24小時后,進行稱重,該系統有效解決了實驗室環境溫濕度變化、空氣流速、室內靜電、天平振動等對樣品稱量結果的影響,提高了稱量準確性,整個稱量過程嚴格按照環保部HJ 656-2013、HJ 618-2013和HJ 836-2017等標準要求,是空氣顆粒物濾膜或固定污染源低濃度采樣頭稱重和分析質控環節的重要裝備。用于環境空氣和固定污染源中采樣濾膜高精度的稱量以及源解析項目中,主要適用于環保、衛生、勞動、安監、軍事、科研、教育等部門。
執行標準:
HJ 618-2013 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656-2013 環境空氣顆粒物(PM2.5)手工監測方法(重量法)技術規范;
HJ 836-2017 固定污染源廢氣 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
稱重要求:
HJ836-2017《固定污染源廢氣 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的檢測HJ836-2017 新標準對恒溫恒濕設備的要求
選定己按 8.2.1處理平衡后的采樣頭,在恒溫恒濕設備內用天平稱重,每個樣品稱量2次,每次稱量間隔應大于1h,2次稱量結果間最大偏差應在0.20mg以內。記錄稱量結果,以2次稱量的平均值作為稱量結果。當同一采樣頭2次稱量中的質量差大于0.20mg時,可將相應采樣頭再平衡至少24h后稱量;如果第二次稱量中的質量同上次稱量的質量差仍大于0.20mg,可將相應采樣頭再平衡至少24h后稱量;如果第三次平衡后稱量的質量同上次稱量的質量差仍大于0.20mg,在確認平衡稱量儀器和操作正確后,此樣品作廢。